申报总价值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4号(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),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,并接受海关查验。且物品最终申报价值以中国海关认定为准。如实填写有助于快速通关,填写的商品信息、价格需与购物小票保持一致。请务必提供准确的申报材料信息。 海关收取关税后,顺丰最终以到付的形式的收取。 :27.00 USD / 167.81 CNY
内含赠品:3.00 USD / 18.65 CNY